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教育行政处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公平公正行使行政裁量权,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朝阳市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朝阳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联系电话:0421-2855988
邮 箱:xwpx
附件:朝阳市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朝阳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