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区、龙城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5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朝教发〔2022〕2号),结合我市城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市一高中、二高中招生计划。两所学校面向市区分别招收普通学生950人,合计招收普通学生1900人。其中择优生占招生总人数的10%,共190人;其余为定向到各初中的定向生,占招生总人数的90%,共1710人。除了面向市区招收的普通学生外,一高中、二高中每校面向市区招收35名体育特长生。
(二)市四高中招生计划。市四高中面向市区招收普通学生900人。其中择优生占招生总人数的10%,共90人;其余为定向到各初中的定向生,占招生总人数的90%,共810人。除了面向市区招收的普通学生外,四高中面向市区招收20名体育特长生、70名艺术生(其中:美术50人、音乐20人)。合计招生990人。
(三)市三高中招生计划。市三高中面向市区招收普通学生430人,特长生70人(其中:体育特长生40人、音乐特长生15人、美术特长生15人),合计招生500人。
(四)市艺术高中招生计划。市艺术高中面向市区招收普通学生100人,特长生100人(其中:美术50人、音乐20人、体育30人),合计招生200人。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朝阳市英德学校500人,其中:本考区招收普通生435人、特长生40人(体育特长生20人、音乐特长生10人、美术特长生10人),面向全市招生计划25人;朝阳市富民学校750人,其中:本考区招收普通生665人、特长生60人(体育特长生40人、音乐特长生10人、美术特长生10人),面向全市招生计划25人;朝阳一尺和育英高级中学750人,其中:本考区招收普通生635人、特长生80人(体育特长生30人、音乐特长生25人、美术特长生25人),面向全市招生计划35人。
各高中只面向本考区的考生招收特长生。
二、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范围及名额分配办法
(一)定向生招生范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以下简称局直初中)和双塔区、龙城区所属公办初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民办初中英德学校、富民学校、华清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往届初中毕业生、局直初中未取得市教育局建立文本学籍的学生、局直初中以外转入的学生、民办初中未取得市教育局(或属地教育局)建立文本学籍的转入学生和取得文本学籍但在报考前不具备双塔和龙城两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不在定向招生范围。
(二)定向招生资格的认定。局直初中、民办初中由市教育局负责定向招生待遇认定。局直初中由市教育局建立文本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招生待遇(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民办初中由市教育局或属地教育局起始建立文本学籍备案的,并在报考前具备双塔、龙城两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不具备两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市区考区报名参加中考,也可以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在市区考区参加中考的不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招生的定向待遇,在市区考区市三高中、市艺术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待遇相同。双塔区和龙城区所属公办初中享受定向招生待遇的考生分别由两区教育局认定。
(三)享受定向降分待遇规定。市七中、八中、九中、向阳学校和双塔区、龙城区所辖公办初中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定向降分待遇:取得上述学校和两区教育局起始建立文本学籍备案的且连续三年在该校和两区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定向招生数额分配办法。局直初中以2019年七年级新生入学时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实际参加中考人数的平均数为基数;双塔区、龙城区所属公办初中定向招生以区为单位实际参加中考享受定向的人数为基数;英德学校、富民学校、华清学校以实际参加中考享受定向的人数为基数。依据市区各报考单位参与定向招生的基数,将市一高中、二高中和四高中定向招生的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每个报考单位,分单位录取。
三、示范性高中志愿填报办法
示范性高中招生分a、b两个志愿,a志愿先录取,b志愿后录取,a、b志愿可以兼报。
(一)示范性高中a志愿即市一高、二高捆绑志愿。凡志愿录取到一高中、二高中两所省示范性高中的考生,必须在采集信息“示范性高中a志愿”对应栏中填写志愿 “是”,该志愿未填报“是”的,一高中、二高中将不予录取。否的空着不填。
考生民族是蒙古族的,在高中读书期间要学蒙语的蒙古族双语生,填报示范性高中a志愿需要同步填报两个志愿:即在“示范性高中a志愿”栏中填写“是”,同时还要在“学蒙语”对应栏中填报志愿“是”;民族是蒙古族的考生,高中期间不想学蒙语的,本志愿空着不填。凡填报该志愿的蒙古族双语生,如果进入示范性高中a志愿录取的平分学苗范围,将被定向录取到二高中蒙生班;不想录取到二高中,也不想学蒙语的蒙古族考生慎重填报本志愿信息。
(二)示范性高中b志愿,即四高中志愿。凡志愿录取到四高中的考生,必须在采集信息“示范性高中b志愿”对应栏中填写志愿 “是”,该志愿未填报“是”的,四高中将不予录取;否的空着不填。
考生不想被首批次示范性高中录取的,志愿被后批次一般高中或综合民办高中录取的,请慎重填报示范性高中a、b志愿信息。
四、考生名次排列办法
按中考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总分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综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
五、市一高中、二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择优生录取办法。按照市区中考成绩和考生名次排列办法排序,在有示范性高中a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划定一高中、二高中的择优生共190人并录取。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根据分配给各报考单位的定向招生指标,按考生中考成绩排序,在本报考单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定向生,在规定的分数范围之内,录到指标用完为止。如果在规定的分数范围内,该单位指标没有用完,由市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市区所有报考单位统一择优录取。享受定向降分待遇的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130分;其它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100分。在以上分差内一高中、二高中定向招生若不能录满,按考生中考成绩,在市区所有报考单位享受定向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定向生计划在100分和130分的最大分差内不能录满计划,定向生的录取分差将以5分为单位向下放开,即享受定向降分待遇的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135分;其它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105分。放开5分,依然不能录满定向生计划,放开分值继续以5分为单位向下放开,直至定向生按计划录满为止。
(三)市一高中、二高中平分学苗办法